生命人壽解釋104歲保險:“104歲”僅為保險公司的精算推演
2016-09-20 10:10:38 保險網 http://www.twitter-twitter.com
近日,有媒體報道稱,北京一女子本打算在銀行存款10萬元,但在營業網點卻被說服購買了保險產品,本以為5年到期,欲取出本金,卻發現合同期竟長達104年,2011年6月8日生效,至2115年6月7日為合同期滿日。
對于該女子所購買的這款生命人壽保險產品,生命人壽解釋稱,“104歲”保險實則就是對終身壽險的一種誤讀,104歲僅為保險公司的精算推演。
“104歲”只是一個數字
據媒體報道,有網友大呼看不懂的是一份保險合同,其中焦點是合同期為104年。
對此,生命人壽解釋,實際上,該產品是一份終身壽險,終身壽險是指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,且保險期限為終身的人壽保險。作為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,終身壽險一般到生命表的終極年齡100歲為止。